——2024.01.04——
实名曝光!钦南区法院曝光7名失信被执行人(2024年第2批)
为维护法律的尊严和司法的权威,依法保障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,加大对失信被执行人的惩戒力度,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,营造诚信社会环境,不断推动切实解决执行难工作,钦南区人民法院现发布2024年第2批失信被执行人名单,如下:
一
姓名:李晓华
身份证号码:22020219621004213X
住所地:吉林省吉林市船营区华南胡同14-469号
执行案件:(2023)桂0702执2041号
执行法院:钦南区人民法院
执行依据文号:(2023)桂0702民初795号
法律生效文书确定的还款义务:借款本金30000元及利息
二
姓名:陈开权
身份证号码:450722199010052017
住所地:浦北县张黄镇灵秀路94号
执行案件:(2023)桂0702执2602号
执行法院:钦南区人民法院
执行依据文号:(2022)桂0702民初4797号
法律生效文书确定的还款义务:借款本金18000元及利息
三
姓名:甘树果
身份证号码:452802197710185112
住所地:钦南区钦州港鸡丁头村委鸡丁头大村163号
执行案件:(2023)桂0702执869号
执行法院:钦南区人民法院
执行依据文号:(2022)桂0702民初3310号
法律生效文书确定的还款义务:借款本金30000元及利息
四
姓名:谢雪丽
身份证号码:452802197607226326
住所地:钦南区那彭镇白沙村委青龙江村37号
执行案件:(2023)桂0702执869号
执行法院:钦南区人民法院
执行依据文号:(2022)桂0702民初3310号
法律生效文书确定的还款义务:借款本金30000元及利息
五
姓名:陆振威
身份证号码:452802197301206357
住所地:钦南区那彭镇凤凰岗村委四队
执行案件:(2021)桂0702执1776号
执行法院:钦南区人民法院
执行依据文号:(2018)桂0702民初1096号
法律生效文书确定的还款义务:支付50000元
六
姓名:利东
身份证号码:450703198308160033
住所地:钦南区新兴街1号3幢2单元301室
执行案件:(2023)桂0702执1981号
执行法院:钦南区人民法院
执行依据文号: (2023)桂0702民初1938号
法律生效文书确定的还款义务:转让款16250元及利息
七
姓名:叶华平
身份证号码:452802197310145154
住所地:钦南区钦州港鸡丁头村委鸡丁头大村59-1号
执行案件:(2023)桂0702执1698号
执行标的:4000元
执行法院:钦南区人民法院
实名曝光!钦南区法院曝光6名失信被执行人(2024年第3批)
为维护法律的尊严和司法的权威,依法保障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,加大对失信被执行人的惩戒力度,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,营造诚信社会环境,不断推动切实解决执行难工作,钦南区人民法院现发布2024年第3批失信被执行人名单,如下:
一
姓名:利东
身份证号码:450703198308160033
住所地:钦南区新兴街1号3幢2单元301室
执行案件:(2023)桂0702执2112号
执行法院:钦南区人民法院
执行依据文号:(2023)桂0702诉前调书7号
法律生效文书确定的还款义务:支付 9863元
二
姓名:陈波
身份证号码:440902197104212813
住所地:广东省茂名市茂南区公馆镇下洞大塘山村28号
执行案件:(2023)桂0702执恢187号
执行法院:钦南区人民法院
执行依据文号:(2020)桂0702民初3821号
法律生效文书确定的还款义务:支付90000元
三
姓名:黄艳娇
身份证号码:450702199410025741
住所地:钦南区那丽镇三多竹村委天烟坪村52号
执行案件:(2023)桂0702执1999号
执行法院:钦南区人民法院
执行依据文号:(2023)桂0702民初41号
法律生效文书确定的还款义务:购房款35884.77元及利息
四
姓名:温圣东
身份证号码:452802196802280032
住所地:钦北区东升街38号2幢203室
执行案件:(2023)桂0702执1937号
执行法院:钦南区人民法院
执行依据文号:(2022)桂0702民初3826号
法律生效文书确定的还款义务:借款本金14000元及利息
五
姓名:温圣东
身份证号码:452802196802280032
住所地:钦北区东升街38号2幢203室
执行案件:(2023)桂0702执1938号
执行法院:钦南区人民法院
执行依据文号:(2022)桂0702民初3828号
法律生效文书确定的还款义务:借款本金8000元及利息
六
姓名:黄东兴
身份证号码:450702198912095710
住所地:钦南区那丽镇三多竹村委冲晓村15号
执行案件:(2023)桂0702执2128号
执行法院:钦南区人民法院
执行依据文号:(2023)桂07民终163号
法律生效文书确定的还款义务:赔偿款189453.07元及利息
一朝失信,处处受制!
请失信被执行人尽快履行义务!
来源丨钦南法院
版权归原作者所有
合作微信:hhhhh360
为了避免权属纠纷,特做如下说明:本站内容作品来自用户分享及互联网,仅供参考,无法核实真实出处,并不代表本网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,本网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,我们致力于保护作者版权,如果发现本站有涉嫌侵权的内容,欢迎发送邮件至youxuanhao@qq.com 举报,并提供相关证据,一经查实,本站将立刻删除涉嫌侵权内容。